发布时间:2010-12-29 浏览量:3544
各拍卖企业及拍卖师:
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是拍卖师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中拍协)《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》(中拍协[2009]30号),现将2011年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检范围
第1期至第21期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格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资格证书》)的拍卖师。
二、年检程序
(一)拍卖师申报材料
2011年2月10日前,拍卖师向各省拍协提交下列材料:
1.《2011年度拍卖师执业资格年检申请表》(请在省拍协网站下载或者在中拍网www.caa123.org.cn下载),由所注册的拍卖企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;
2.《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》;
(注:不需提交《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》原件及封套)
3.年检费(10元/人)。
以上材料缺一不可,请在省拍协规定期间提供年检手续,过期不予办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截止到发文之日起,仍未完成2010年继续教育40学时的拍卖师,请务必于2011年1月31日网络关闭前,在中拍网(www.caa123.org.cn)接受网络继续教育学习。
(二)拍卖企业更名的请附更名批件的复印件。
(三)2011年2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,暂停办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手续。
(四)2012年拍卖师年检工作办法将有调整,请及时关注有关通知。
四、咨询电话
对拍卖师年检有疑问的,请联系省拍协秘书处(0371-63937879)。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中拍网查询。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二十九日